自最高检提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相关要求以来,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加快探索构建大管理工作思路,从充分激活自我管理功能出发,勾勒大管理工作格局图,切实以科学管理赋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4月2日下午,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融合“三个管理”,确定构建大管理工作格局。会议充分学习研究最高检关于“案件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方面的规定,结合三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利国主笔绘制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大管理工作格局图,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工作格局思路,根据职责定位,研究制定本部门工作细则。
会议认为,构建大管理格局既要立足于全院全员全时的全覆盖管理,又要贯穿于案件办理始终的全流程管理。每个工作单元、每名检察人员都是大管理格局的有机组成部分,全体检察人员要闻令而动,各部门要贯通联动。
会议要求,一要立柱架梁,建立全方位系统管理。大管理工作格局图厘清了案管部门、办案部门、检务督察部门的具体职责,立意全主体岗位职责明确,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在框架体系内建立本部门工作细则,推动责任落实。二要重质增效,处理好案件办理、案件评查和案件检查的关系。全流程闭环管理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对办案全流程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三要运用结果,推动“三个管理”与司法责任、队伍管理相衔接。做好案件管理部门与检务督察、干部人事部门双向衔接,健全部门会商、研判机制,落实奖优惩劣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