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6日在赤峰市松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2025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主动融入和服务发展大局,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筑牢防线,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全面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46人,提起公诉580人。深化反邪教斗争,严惩涉邪教犯罪1人,坚定维护政治安全。积极参与依法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1+6”行动,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40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等犯罪24人。严肃办理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起诉196人,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是惩防并举,宽严相济促良法善治。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注重发挥“宽”的感化作用,对轻微犯罪等依法不批准逮捕100人、不起诉238人,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146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8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率达89.2%。规范落实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严格审查证据,促进规范执法司法流程,受理危险驾驶案件同比下降49.81%,起诉同比下降35.12%,推动醉驾治理取得新成效。
三是优化服务,以法治护航经济前行。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依法打击涉税犯罪,对利用“空壳”公司非法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依法提起公诉,协助税务机关挽回税收损失2900余万元。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融入“助企行动”,办理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件2件,积极参与涉企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力度办理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保险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40件,有效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环境。
四是深化融合,助推社会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196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到期答复率100%。领导包案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6件,持续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小案不小办,对盗窃、故意伤害等21件案件促成刑事和解,化解矛盾纠纷。聚焦社会痛点,围绕校园安全、劳动仲裁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份,回复整改率100%,以高质量检察建议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暖心保障群众医食出行。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7件13人,如办理注水猪肉案件2起,其中一起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督促整治健康证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市典型案例。联合相关部门对城区内157个居民社区347台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排查整治,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建立科学、有效、常态的监管机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督促安装291处交通安全设施,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让群众出行更安心。
二是有效保护特定群体权益。加强检察环节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犯罪32人。积极参与就业促进行动,践行“就业帮扶+司法救助”,与松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服务中心签订衔接工作机制,保障灵活就业劳动者合法权益,对2起农民工讨薪案件支持起诉,促成案件和解并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向20名因案致困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1万元,以精准救助为群众疏忧解困。
三是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5人,起诉37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准逮捕12人,不起诉30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共76次,制发督促监护令8份,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1人。联合团委、社区签订帮教协议,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开展综合履职7件,帮助6名未成年人获得民事赔偿款 28 万余元。法治进校园20次,受众群体一万余人,有效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四是着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森林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5件,监督补植复绿林地6000余亩。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针对河道内堆放垃圾、非法采砂、非法打井、种植高杆农作物等问题情形,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4件,对提出检察建议后未完全履行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以诉的“刚”性提升共治成效。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依法开展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撤案5件5人;纠正漏捕2人。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侦查17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7份。针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提出抗诉2件。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纠正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违法案件4件4人;常态化开展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司法机关提请撤销缓刑案件2件2人;办理监督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件6人,清理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7人,有效维护司法公信力。
二是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7件,制发检察建议23份。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份。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7件,制发检察建议6份,均被采纳。开展终本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针对发现的穷尽调查措施不规范、网拍环节公示问题等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4份,均被采纳。聚焦诚信建设,召开公检法司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联席会议,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7件,虚假劳动仲裁执行监督案为全市首例。
三是做实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41件,其中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行政执行活动(含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1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3件,共制发检察建议8份,均获采纳。做好刑事“不起诉”后半篇文章,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48份,督促行政机关行政处罚74人,有效防止不刑不罚。聚焦群众维权的“关键小事”,针对行政诉讼原告不当承担案件受理费情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诉讼费交纳办法规范适用。
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4+11”法定领域,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2件,立案58件,制发检察建议37份,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深化国有财产领域保护,在医保基金安全、高龄津贴发放等方面开展有效监督,督促追回资金190余万元。积极参加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加强古村落和古文化遗址公益保护,督促解决盔甲山村等9个古村落消防隐患等问题60处;督促行政机关对城子乡缸瓦窑遗址群、太平庄遗址群落实安防工程,合力构筑起文化和文物遗产公益保护屏障。一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区委、区政法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20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查改一体发力,组织学习研讨22次,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4次。围绕司法办案、检察管理、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深入查找短板弱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19项。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记录填报125件。
二是固本培元提升队伍素能。坚持因需而训、为用而训,常态化推进“三全式”培训、“三真式”实训,组织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3次,听庭评议14次。选派检察人员到北京市检察机关锻炼交流,在实战实干中压担子砺本领。营造“比学赶超”氛围,鼓励以赛促学,先后获得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等集体荣誉7项,全区十佳公诉人等个人表彰奖励10项。注重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10余篇理论研究文章获奖并在省市级别刊物刊发,有效促进了检察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
三是锐意革新优化检察管理。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全周期强化案件监督。常态化开展案件质效分析研判,对案件办理全流程进行动态监控,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通过“办案团队自查+办案部门核查+案管部门评查”,落实“每案必检”要求,案件办理质效显著提升。立足全市办案大院实际,进一步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与公安、法院协同配合,实现简案侦诉审一站式办理。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898件,其中分流简案395件,分流率43.99%;简案平均办理周期13天,刑事案件总办案时长同比下降50%,有效提升司法效率。深化“业务+技术”协同,应用23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线索61条,立案24件,法律监督更加精准智能。
四是主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监督检察办案32人次,召开检察听证26件次。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44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阅卷559次。讲好检察故事,发布检察宣传1162篇,玉龙大街56号普法剧场、“与检察官面对面”等检察产品被检察日报、法治日报等国家级媒体采用6篇,连续多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称号。
各位代表,松山区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时也离不开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这里,我谨代表松山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松山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很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大局的融合度不够强,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有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质效还有不足,在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仍有差距。三是改革创新的驱动力不充分,数字化改革赋能监督的深度广度不足。四是检察队伍的专业素能、作风能力与新形势要求以及群众的期待依然有差距。
2026年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各级党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始终恪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推动松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检察动能、贡献更大法治力量。
一是更加坚定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
二是更加主动融入中心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以法治力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确保“四大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精准对接、深度融合。在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安全感犯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充分发挥打击和预防犯罪、推动社会治理的检察智慧,更好更优服务松山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更加紧迫回应群众关切,满足人民新期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如我在诉”意识,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劳动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领域,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小案”。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解“法结”、化“心结”,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四是更加注重抓好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铁军。紧扣检察事业长远发展需求,通过搭建多元化成长平台,助力青年检察人员锤炼过硬本领。常态化推进岗位练兵与实战实训,以“学、练、赛、用”一体化机制为抓手,全方位提升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坚持“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增添队伍担当作为的亮眼成色。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顽疾,不折不扣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全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宏伟蓝图激荡人心,号角声声催人奋进。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十五五”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对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作出重大部署,也为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锚定了航向。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新起点上积蓄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以更优检察履职护航壮丽新征程!
以高质效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中心任以高质效履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