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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

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提高检察机关司法水平和公信力,根据《全区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赤峰市委和区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树牢“严格、公正、文明、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司法理念。进一步细化执法司法标准、严格司法程序、规范司法办案流程,促进检察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建立健全常态化配合制约机制,打造职责明确、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格局,引导检察人员树立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精益求精钻研业务,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切实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司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处理、每一件事情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 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努力实现长期影响制约公正执法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得到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

1.执法办案效率不高,有警不接、接警不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久拖不决、久审不判、久判未执、久执不结等问题。

2.搞选择性执法,违规插手经济纠纷、跨地域逐利执法等问题。

3.重打击、轻保护,暴力执法、机械执法,滥用强制措施,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务等问题。

4.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和在刑罚执行变更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违规办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前解除、外出探视、所外就医等问题。

5.领导干部、司法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插手干预案件等问题。

6.法律监督、执法监督部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特别是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和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不到位、不精准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本次专项行动自20233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大检查、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1. 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专门部署,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检察人员参与专项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学思想、担使命、铸铁军、保北疆”学习实践活动,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政策法规学习、典型穷案例教育等。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从政治的高度认识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理清为谁司法、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真正弄清如何改进工作、优化服务、夯实思想根基,聚力检察工作现代化。
  2. 大检查阶段(4月上旬至9月)。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个人自查、部门自查、案件评查等多种形式对2021年以来的案件开展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和销号制度,纠治一个销号一个。市、区两级政法委将组织开展督导和抽查。
    1.个人自查。把个人自查作为传导责任压力、强化自我提升的重要环节,全体检察人员要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深入对照检视,撰写心得体会,深化对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更新执法司法理念,精准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检察人员心得体会留本院待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备查;本院自查报告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检视报告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于20236月底前报送区委政法委0727室内,待市专项行动办公室按一定比例抽检。

2.单位自查。本院部署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聚焦开展重大执法司法活动、执法司法专项活动和专项治理等工作,深入查找在执法司法理念、执法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执法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违法违纪查纠,着力整治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顽瘴痼疾。加强执法司法检查成果运用,对发现的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3.案件评查。综合业务部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区政法委将从政法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的人员,组织专门的案件评查小组,采取不同系统之间互查、交叉评查等方式,充分利用案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通过回访当事人、调阅案卷、公开听证、与原办案人沟通等,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整顿活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涉法涉诉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易发、多发类问题案件抽取一定比例,予以重点评查。既要查实体问题,也要查程序瑕疵。对发现执法司法不规范等问题,通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案件处理可能错误的,依法启动司法监督程序;确有错误的,依法追究司法责任。

  1. 总结提升阶段(10月至11月)。要及时总结本院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纠治自查发现的个性问题;通过查缺补漏、建章立制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市、区两级政法委将组织检查验收。

1.纠错整改。梳理汇总大检查问题台账,针对发现的程序问题、实体问题,逐项认真甄别,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时纠正错误或弥补瑕疵,做到有错必纠,有过必改。

2.建章立制。深入研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执法司法深层次问题,找准制约政法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短板弱项,强化专项行动成果在执法司法监督、队伍管理等工作中的运用,持续完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执法司法业绩考核办法,健全完善政法机关相互配合机制、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及时用制度固化专项行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3.总结验收。区委政法委将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全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市委政法委根据检查情况,综合政法各单位、各旗县区委政法委意见,对专项行动先进个人和集体给予通报表扬,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单位和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责成有关部门查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院成立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成立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政治部的副检察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政治部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坚持纠容并举。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即要把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序、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检察人员错误失误进行综合分析,精准把握政策界限,该纠正的坚决纠正,该处理的坚决处理,该容错的大胆容错。

(三)强化跟踪督导。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查摆问题和解决问题这一工作重点,持续用力,确保见实效、不反弹。区专项领导小组将严格督导检查,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抽查督察和专项检查,对工作不认真、不到位的,坚决采取组织约谈等问责措施,对专项行动工作不推不动、阳奉阴违及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个人严肃处理。

(四)注重工作实效。要压实主体责任,敢于较真碰硬,鼓励自我亮丑,落实奖惩机制,实质化开展检查工作,把自我发现、自我查处、自我整改贯穿整个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效果。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检查项目清单,做好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需要时间整改的要紧盯不放,严抓落实。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专项行动的统计报送工作,对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总结,并报送至政治部313室。


附件:1.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2.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任务分解清单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3413日印发

附件1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

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立国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郭学勤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仕瑛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郑淑玲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志勇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刘亚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魏天琦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隋伟华 党组成员、第五检察部主任

成 员:刘宁 第一检察部主任

周东兵 第二检察部主任

刘海明 第三检察部主任

张瑞华 第四检察部主任

刘亚婧综合业务部主任

丁 然 办公室主任

林志利 法警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主任由王志勇担任、副主任由刘亚娟担任。联络员,徐国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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