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
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翻译工作。
主任:丁然
副主任:王延军、于东泽
政治部
1.职责: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主任:刘亚娟
副主任:王少明
第一检察部
职责:负责除第ニ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犯罪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主任、员额检察官:刘宁
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嵇素玲、相海琪
员额检察官:杨金萍
第二检察部
职责: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主任、员额检察官:周东兵
副主任、员额检察官:赵辉、隋晓杰
第三检察部
职责: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主任、员额检察官:刘海明
第四检察部
职责: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主任、员额检察官:张瑞华
员额检察官:王悦
第五检察部
职责: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含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刑事检察工作),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检察工作。
主任、员额检察官:隋伟华
员额检察官:张凤仪
综合业务部
职责: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等。负责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等工作。
主任、员额检察官:刘亚婧
副主任:魏浩然
员额检察官:刘芳菲
司法警察大队
职责:负责办案场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大队长:王卫东
教导员:林志利
副大队长:段志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