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推进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检察干警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认识, 4月16日下午,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处理暂行办法》专题学习会。会议由郭学勤副检察长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郭学勤副检察长带领干警共同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处理暂行办法》。要求全院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内蒙古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处理暂行办法》的内容,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和自查自纠落到实处。强调干警要将学习教育环节与自查自纠环节有机衔接,要正确认识、坦然面对,认真查摆并整改自己的问题,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四种形态”。 同时“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处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也是旨在促使政法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自觉解决“老问题”、防止“新问题”,以思想发动自查自纠,针对主动自查、主动坦白、真心悔过的干警“自查从宽”;针对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违纪违法干警“被查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