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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检动态】 松山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办法》
时间:2021-1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理群众信访工作,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展现新时代检察机关司法为民良好形象,2021年11月9日下午,松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办法》等文件精神,参加会议的有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员额检察官。 

  会上,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刘芳菲原原本本领学了《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办法》,并进行了解读。 

  代检察长张立国就贯彻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加强思想认识。对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复,是新时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地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要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按照“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大力推行公开听证工作,让公平正义真正能够看得见,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得到; 

  三要提升办案及回复答复质效,切实推动案结事了人和。不断提高转办分流后7日内二次程序性回复率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求极致”的要求办好每一起信访案件; 

  四要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助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规范化和现代化。控告申诉部门要充分利用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将群众信访事项和工作信息全面、准确、规范录入系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真正将信息化落实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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