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主办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松检动态
首场!“刑事+行政”联合听证让案件办理有尺度更有温度
时间:2025-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通过这次听证会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合法合规经营”。被不起诉人在行刑反向衔接听证会诚恳地说道。

为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办好办优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由“接住”向“接好”迈进。3月13日,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对一起虚开发票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刑事案件承办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赤峰市税务局第二分局特邀检察官助理应邀参加听证会。

基本案情:被不起诉人借用某建筑公司资质施工房建工程,有部分施工原材料无发票,为结算工程款,被不起诉人联系一陌生男子在没有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下,支付开票费购买了山东某建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0张。被不起诉人将购买的发票提交给建筑工程公司用于结算工程款时,该公司未将上述发票计入成本,未造成税款损失。刑事检察部门对被不起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

行政检察部门经审查后认为,被不起诉人虚开与实际业务的货物品名不相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但是否需要向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还要进行处罚必要性判断,由于案件涉及税务专业知识,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决定召开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行刑反向衔接制度进行解读,详细阐述了案件审查情况及法律依据,税务部门特邀检察官助理就被不起诉人遇到的税务登记、发票办理等实际问题作出了专业解答,并就处罚必要性提出意见。听证员通过充分讨论,一致认为,被不起诉人是为了通过被挂靠公司结算工程款,没有偷逃税款的目的,虚开的发票交到建筑公司后,该公司未使用涉案发票,不存在税款损失,综合考虑处罚必要性,认为无需对其行政处罚。

本次听证会是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首次将听证模式引入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参与听证人员对本次的公开听证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听证公开透明,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体现了司法温度。下一步,松山区检察院将持续把“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以检察履职为助推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领导介绍
本院概况
机构职能
法律法规
检察长信箱
公告公示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工作报告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网
松山检察微博
松山检察微博
松山检察微信
松山检察微信
图说检察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476-842982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