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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0-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02 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是通过行使检察权来完成法律监督的职能。 

  (二)部门主要职责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等。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一)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 

  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55个,实有43,聘用制书记员 15名。 

  。(二)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408.4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48.99万元,下降11.8%,增加主要由于技侦综合楼老化涉及的维修费用以及办案费用增加。 

  支出预算1408.4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48.99万元,增加11.8%,增加主要由于技侦综合楼老化涉及的维修费用以及办案费用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40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398.88万元,占比99.3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9.9万元,占比0.7%,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40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55万元,占比62%;项目支出540.9万元,占比3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检察办案业务费和检察办案装备费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08.4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9.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195.67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3.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社会保障和就支出104.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社保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44.78万元,比上年增加2.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卫生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3.53万元,比上年增加0.9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 万元,下降0.3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1.1万元,下降5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82万元,增长455%。原因是上年公务接待数量少规模小,在历年预算执行中属于特殊现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0.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减少1.65万元,下降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1万元,减少0.3%,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5万元,增加5.6%。减少主要是由于严格管控三公经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14万元,比上年减少3.62万元,减少3.15%。主要原因是两反转隶后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16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2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 

      2020年本部门共申报6个项目,其中预算公开共五个项目,公开总金额为329.9万元。其中,业务装备经费34万元,办案业务费69万元,法检聘用制书记员117万元,业务用房维修改造100万元,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9.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公开绩效目标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83%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29.9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60.99% 

  业务装备经费下设五个绩效目标,三个一级指标,九个二级指标,九个三级指标。要求实现成本目标控制在190万以内,办案时限结案率大于90%,业务装备使用者满意度大于90%,持续发挥作用时间大于3年;业务装备服务于民比率大于90% 

  办案业务费下设五个绩效绩效目标,三个一级指标,九个二级指标,九个三级指标。要求办案结案率大于90%,办案数量大于150起,受理案件满意度大于100%,挽回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社会公益诉讼结案率大于90%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下设两个绩效目标,三个一级指标,九个二级指标,九个三级指标。要求人均成本控制在年7.8万元以内,群众满意度要达到90%以上,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达到90%以上。 

  业务用房维修改造下设三个绩效目标,三个一级指标,九个二级指标,九个三级指标。要求维修改造成本控制在100万元以内,要求项目在一年内完工,质量指标要求大于90%,服务对象满意度要大于90%,改造后的利用率要大于90%,维修改造后延长业务用房使用耐先要大于10年,维修改造的环保达标率要大于90% 

  上年结转的办案装备经费下设五个绩效绩效目标,三个一级指标,九个二级指标,九个三级指标。成本指标要求将成本结余率超过10%,时效指标要求按时交付率达到90%,质量指标要求合格率大于9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要求大于90%,民行装备保障率大于90%,环保装备保障率大于9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段志娇       联系电话:13848892225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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