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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2-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 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2 年 2 月 10 日
I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II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III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是通过行使检察权来完成法律监
督的职能。
(二)部门主要职责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
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
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刑
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
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
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等。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
本级预算。
(一)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
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为 0 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 0 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0 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55 个,实有政法专项编制 48 人,长期
聘用人员 35 人,其中聘用制书记员 14 名。
(二)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12
纳入 2022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
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2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1320.36 万元,比 2021 年预算增加 66.24 万元,
增长 5.3%,增加主要由于人员增加,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支
出增加。
支出预算 1320.36 万元,比 2021 年预算增加 66.24 万元,
增长 5.3%,增加主要由于人员增加,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支
出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1320.3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319.91 万元,占比 99.9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
占比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上年结转 0.45 万元,占
比 0.04%,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1320.3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74.91 万元,
占比 66%;项目支出 445.45 万元,占比 3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检察办案业务费和检察办案装备费方面
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存在涉密项目,未公开。2022
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320.36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
收、支总计各增加 66.24 万元,增长 5.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
费和社会保障经费增加 45.62 万元、公用经费增加 8.18 万元、项
目支出增加 12.45 万元。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预算 1320.3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6.24 万元,5.28%。具体
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
少)0 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0 万元,与
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无。
2、公共安全(类)
3公共安全类年初预算数为 1162.5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1.28 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1162.58 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 61.28 万元,增长 5.56%。变动原因:单位人数
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40.67 万元,公用经费增加 8.18 万元,项目
支出增加 12.43 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4.67 万元,与上年相
比减少 4.07 万元,降低 5.92%。变动原因:2021 年调动人员社
养老保险清算,2022 年无调动人员养老保险清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 29.1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33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卫生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 6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7 万元。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预算 874.91 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 766.9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216.25 万元、
津贴补贴 359.51 万元、奖金 17.06 万元、养老保险 57.92 万元、
职业年金 6.75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9.11 万元、其他社会保
4障缴费 2.52 万元,住房公积金 64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81
万元。
2、公用经费 107.9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3.5 万元、印
刷费 5 万元、水费 2 万元、电费 10 万元、邮电费 1 万元、取暖
3 万元、差旅费 5 万元、维修(护)费 7 万元、租赁费 2 万元、
培训费 4 万元、公务接待费 1 万元、委托业务费 0.5 万元、工会
经费 6.83 万元、福利费 8.5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 37.62 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1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 万元,减少 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0.8 万元,增加
2.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
增长 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
2、公务接待费 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0.77 万元,增长 340%。原因是上年
公务接待数量少规模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
万元,减少 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增加 0 万元,增加 0%。其
5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万元,增长 0 %,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30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 0 万元,减少 0%,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0 万元,增加 0%。主要是由于车辆老化问题
的同时严格管控三公经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
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 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07.98 万元,比
上年增加 8.18 万元,增加 8.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
支出费用增长。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 万元,办案业务费 1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末,共有车辆 12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2
辆等,执法执勤用车 10 辆;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1
套。
2022 年我单位资产增量计划资金 129 万元,计划新增资产
59 台/件/组。其中:办公设备 59 件(台、套),129 万元。
6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项目情况
2022 年我单位共设置 17 个预算项目,其中有 4 个为涉密项
目,另外两个为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和办案业务费。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 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 17 个,公开绩效目标 13
个,涉密项目绩效目标 4 个,涉密项目绩效目标不允许公开。公
开项目 13 个,占全部预算项目的 76%。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
目支出预算 1021.91 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 7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
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
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7“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
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
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
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
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
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89
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
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
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
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段志娇
联系电话:1384889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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