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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3-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3年2月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及职责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司法警察大队。

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翻译工作。

第一检察部主要负责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犯罪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第二检察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第五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含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刑事检察工作。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综合业务部负责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等;负责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等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一)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65个,其中中央政法编制55个,事业编制10个;实有政法专项编制52人,长期聘用人员36人。

(二)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571.22万元,上年结转9.49万元,共计1580.71万元,2022年收入预算1320.36万元,2023年比2022年预算增加260.35万元,增长19.72%,增加主要由于人员增加,工资、社保、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57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1.22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9.49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58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22万元,占比77.38%;项目支出357.49万元,其中本年预算项目348万元,上年结转项目9.49万元,项目合计占比22.6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检察办案业务费和检察办案装备费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80.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1.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9.4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23年预算1363.56万元,2022年预算1162.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0.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106.21万元,2022年预算64.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1.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社保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33.09万元,2022年预算29.11万元,比上年增加3.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卫生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77.85万元,2022年64万元,比上年增加13.8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一致,增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公务接待数量少规模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增加0万元,增加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是由于车辆老化,经常维修,同时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2023年预算127.85万元,2022年预算107.98万元,比上年增加19.87万元,增加1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支出费用增长。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2023年预算271万元,包括文印设备78.4万元,车辆加油22万元,软件运维服务69万元,办公用纸30.3万元,其他办公设备71.3万元;政府购买服务115.7万元,服务内容是物业费20万元,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69万元,印刷服务3万元,其他后勤服务2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共有车辆12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2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2023年我单位资产增量计划资金84.87万元,计划新增资产3套。

四、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项目情况

2023年我单位共设置16个预算项目,其中有0个为涉密项目。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6个,公开绩效目标16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21.91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段志娇 联系电话:13848892225


收支总表.xlsx

收入总表.xlsx

支出总表.xlsx

财拨总表.xlsx

一般预算支出.xlsx

基本支出.xlsx

三公.xlsx

政府性基金.xlsx

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政府采购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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